浏览次数:2647 上传时间:2021-02-05 10:44
香港银行公会跟随港府决定BNO不能用作开户有效证明文件
据香港《头条日报》4日报道,香港银行公会跟随政府决定发出新指引,表示公会不接受银行客户以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用于开立账户的有效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文件。
公会回应称不接受各认可机构的客户以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文件,有关做法是按照政府在1月29日的声明决定。
根据金管局指引,认可机构需要确认客户的身份,方法是要求客户出示香港身份证,或者其他国家地区的身份证、有效的旅行证件,或者由其他有关的可靠或独立机构,例如任何政府发出的相关文件。
而香港银行公会是根据《香港银行公会条例》于1981年成立的法定团体,会员银行包括众多香港本地以及外资银行。从1月31日起,中方就不再承认所谓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而港府配合反制措施,在同日起BNO护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也不会在香港获承认为任何形式的身份证明。
4、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作国际旅行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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