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071 上传时间:2021-01-21 15:43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六、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须参加录取高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国际学校服务 / 海外院校申请:0755-82177757 本网站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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